京中网讯(湖北日报网)(通讯员 陈辉)“今天,一切终于解决了,我终于可以把这面迟来的旗帜交给你了……”近日,在团风县人民法院丹田法院调解室经过五个小时的调解,这起三度提起的离婚纠纷终于得到实质性解决。
女方陈女士与男方李先生经相互介绍相恋,并申请结婚登记。结婚后,他们育有一女。婚后,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吵。陈女士首先向李女士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离婚,但法院判决不予离婚。李先生回到居住地后,陈先生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考虑到自李女士强烈反对离婚以来,并采取切实措施改善婚姻关系,ip,本院未作出离婚判决。去年,因陈某与李某之间矛盾纠纷仍不可调和,陈某再次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。这起家庭案件涉及情感、道德、法律等诸多因素,很难简单地判断案件的是非,所以主案法官在法庭上进行了连续调解。
“我们结婚期间,我从来没有对不起她。去年离婚后,我就回到她和孩子居住的城市找工作。期间,我多次主动请她吃饭,但她都拒绝了。我觉得无论我做什么,都无法满足她的要求。去年,陈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,他必须承担起一个父亲和丈夫的责任,必须‘听她的话’,我坚决反对。”离婚是因为我确实做到了,而不仅仅是“做我想做的事”老”!李先生绝望地说。
“他在我们的婚姻中没有犯下任何可怕的错误,但我无法再与他交流了。他们的思维方式、做事方式、养育孩子的方式与我完全不一致。陈法官,如果你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宣布离婚,这次我一定会战斗到底!”陈法官眼含泪水说道。
三个小时后,双方逐渐放松警惕,情绪逐渐稳定,各抒己见。在交流中,法官明显注意到,每次提起孩子的话题,陈某和李某的眼神和言语都变得柔和。这是否可以作为调解的突破口?主审法官维持了李的监护权主张,称尽管他作为一名父亲“笨手笨脚”,但他仍会努力确认对儿子的深爱。同时他指出,孩子已经八岁多了,关于监护权的真实意愿必须得到尊重。 “陈法官,让我对你诚实。如果听听孩子的真实意愿,他一定会想和妈妈住在一起。所以我必须让他和我住在一起!”当法官了解到李的真实想法后,他警告说:“如果男孩突然开始和他父亲住在一起,他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将彻底改变。这么小的孩子能很快适应吗?李先生听完,沉默了。
“陈法官,你的空闲时间已经过完了,我也是一名公务员,我真的觉得在法院工作很不容易。去年你给我发了你孩子跳舞、旅游的视频,但没有他们的踪迹。”我没有着急,认真询问孩子现在的情况。在那段时间里,我觉得我全心全意地接受了他们的一些建议。 “我自愿在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做出让步,”陈在结束了四个小时的调解后说道。审判长趁热打铁,安排陈某、李某o 再次坐在一起。
通过相互换位思考、探讨“为什么”、以指引澄清“为什么”、用正确的语言严格执行“法理”,最终在子女抚养、共同财产分割、债权债务等方面达成一致。调解结束后,陈向法官递上一块横幅,上面写着:“耐心倾听,主持正义,真诚体贴,温暖人心。”